整形醫美產業中揭示的術前後對照圖,今後恐怕難得一見。單純以醫療廣告的管理角度看,政府立意良善,但卻缺乏了對於整形醫美產業亂象問題的洞悉,而無法根本治療。而自國家發展醫療觀光的可能性來看,此番作法仍有調整空間。
醫療廣告只是亂象問題的冰山一角,真正的問題在於醫療機構的管理上。坊間非專科醫師進行整形醫美治療者,比比皆是。而且,不論是復健科醫師從事於抽脂手術者,耳鼻喉科等診所私下招攬醫美治療,或是任用剛取得醫師執照,卻缺乏臨床經驗的醫師者,抑或是婦產科醫師跳巢轉做隆鼻手術者,哪些人為民眾做手術,政府是否有做好管理?
重大手術進行麻醉的未必是麻醉科醫師,有些是手術醫師本人執行麻醉,更甚者,有所謂「麻姐」,即由護士執行麻醉的,在所多有。非護理師進行護理作業,或是使用非法醫材等,醫療機構本身的管理問題上,問題已是多不盡數。
回頭來看醫療廣告的管理,是否仍是政府管理的當務之急?又從另一角度來看,如果我們將醫療機構本質管理好,我們又何愁醫療廣告中置放術前後照的過與非?
台灣的整形醫療技術是世界級的頂尖水準,前來台灣取經的韓國醫師多不勝數,但是,台灣的好卻只有台灣知道。到了中國,我們得以看見韓國政府大力推展韓國醫療觀光的手,即便再多韓國醫師可能曾受過台灣訓練,哪裏會有人知道?
醫療觀光和置放術前後照的醫療廣告管理有何干係?
筆者以不容任何整形廣告的香港市場為例,香港除了醫療廣告限制嚴格外,非專科醫師進行治療也是違法的,在醫療機構的管理上相當嚴謹。不過,香港相對於台灣,台灣有更多的技術和經驗優勢,更利於發展醫療觀光,從而在法規的解釋或修正上,政府更應該將國家發展政策納入考量。
在台灣整形醫療走入香港市場之際,除了技術及手術費用相對平實以外,更重要的是如網路廣告,可以不受限於本地法律的限制,以手術案例作為吸引香港民眾的方法。然而,以現在的情形來看,在外單打獨鬥的醫療產業又再度失去了一項武器。
如果政府認為醫療觀光是可行的路徑,應該趁早與產業溝通,立於國家發展醫療觀光的角度,重新審視台灣在整形醫美產業問題上的調整。筆者粗淺的以為:應為整形醫美產業設立專法管理,並從醫療機構的管理上先行著手。
至於醫療廣告,有錢大肆鋪張廣告和形象的診所,永遠不愁這些形式的限制,業界有著更多避開法規的手法,甚或是將罰金充當廣告金的也在所多有。我們不能只賴於口頭上希望台灣邁向國際,卻在作法上缺法政策計畫的領航,望政府了解與體會。涼風真世/醫療產業從業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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